李延芝,女,1950年1月生,汉族,辽宁省盖县人,入党时间:1974年12月,参加工作时间:1969年11月,毕业院校及专业:黑龙江省委党校行政管理,职称:高级政工师,
1969年11月10日-1977年5月3日:哈尔滨锅炉厂四车间工人,
1977年5月3日-1981年11月20日:哈尔滨锅炉厂党委宣传部干事,
1981年11月20日-1984年5月8日:哈尔滨锅炉厂党委宣传部副部长,
1984年5月8日-1987年9月18日:哈尔滨党委宣传部部长,
1987年9月18日-1988年5月9日哈尔滨锅炉厂党委副书记,
1988年5月9日-1992年10月15日:哈尔滨市妇联主任、党组书记,
1992年10月10日-1997年11月5日哈尔滨市道里区委书记,
1997年11月5日-2000年1月17日哈尔滨市委常委、道里区委书记,
2000年1月17日-2001年8月12日哈尔滨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,
2001年8月12日伊春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、伊春林管局局长。
2002年2月任伊春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、伊春林管局局长。
2003年6月黑龙江省省长助理。
2005年5月任省委宣传部长。
2007年4月任中共黑龙江省委常委,省纪委书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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