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毓全,男,1953.10出生,1972.09参加工作。东莞长安人,在职大专学历,1975.03入党,汉族。
主要工作简历:
1972.09-1975.03 长安公社文化站站长;
1975.04-1976.05 长安公社锦厦大队党支书;
1976.06-1980.04 长安公社革委会副主任兼锦厦大队党支书;
1980.05-1983.08 长安公社团委副书记、书记,党委委员;
1983.09-1984.10 长安区委副书记、区长;
1984.11-1991.04 长安区、镇党委书记;
1991.05-1992.09 长安镇委书记、副处级干部;
1992.10-1994.08 长安镇委书记、正处级干部;
1994.09-1995.02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长安镇委书记;
1995.03-2002.03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;
2002.03-2002.04 中共东莞市委常委,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、党组成员;
2002.04-2002.09 中共东莞市委常委,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、党组成员,虎门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;
2002.09-2004.04 中共东莞市委常委,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、党组副书记,虎门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;
2004.04-2004.05 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;
2004.05-2004.07 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、市委党校校长;
2004.07-2006.04 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,市委党校校长、市行政学院院长、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;
2006.04-2006.05 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,市人民政府市长,市委党校校长、市行政学院院长、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;
2006.05- 中共东莞市委副书记,市人民政府市长、党组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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