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江 男 1950年12月出生,汉族,山西省吉县人,1968年12月参加工作,1971年3月入党,学历大学
1968.12--1971.12 湖南沅江县大成公社知青,大队党支部委员
1971.12--1974.04 沅江县委驻肖家坝公社工作队队员,普丰公社. 复兴公社干部.
1974.04--1978.02 沅江县子母城公社管委主任. 党委书记、黄茅洲区区委委员、区领导小组成员
1978.02--1981.12 中南矿冶学院学习
1982.01--1984.11 中共湖南省委政研室干部、经济处副处长
1984.12--1987.01 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、党组成员、省青联副主席
1987.02--1988.05 湖南常德地区行署副专员
1988.06--1992.11 常德市政府副市长、常务副市长、市委常委
1992.11--1993.03 省体改委副主任, 党组副书记
1993.03--1995.04 省体改委主任, 党组书记
1995.04--1996.03 湖南益阳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、代理市长
1996.03--1997.01 益阳市委副书记、市长
1997.02--2003.06 益阳市委书记
2003.06--2004.04 中共湖南省委常委、省委宣传部部长
2004.04-- 中共湖南省委常委、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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