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明国,男,黎族,1957年5月生,海南五指山人,中央党校研究生,副总警监,高级政工师,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74年8月参加工作,历任广东省海南自治州保亭县保城公社路线教育工作队员,畅好公社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、革委会主任,公社党委常委兼保国大队党支部书记、党委常委兼团委书记、党委副书记、书记;
1982年8月至1984年7月在中山大学法律系干部专修科学习;
1984年7月任保亭县委常委;
1984年9月任海南自治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州直机关党委书记(其间: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部培训班学习);
1988年7月后任海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企事业工委副书记,文昌县委书记、县长(1995年2月明确为正厅级);
1995年11月任海南省文昌市(县级)市委书记、市长;
1998年2月任海南省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副省长;
2001年6月后任重庆市委常委,市公安局党委书记、局长。
200611广东省委常委、纪委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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