郝林海,男、汉族、中共党员,1953年6月生,河北保定人,1973年8月参加工作,1986年 1月加入中共,甘肃工业大学化工机械专业毕业,研究生学历,高级工程师。
1975-1978甘肃工业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学习;
1978-1984宁夏化工勘察设计院工作;
1984-1986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工业处、能源处、外经处工作;
1986-1990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外经处副处长;
1990-1994.1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委员会外经处处长;
1994.1-1994.9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(1994.9-1997.1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学习);
1994.9-1995.6中央党校脱产学习;
1995.6-1996.10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副主任;
1996.10-1998.6银川市委常委;银川市委副书记,
1998.6-1999.1银川市委副书记、代市长、市政府党组书记;
1999.1-2002.12银川市委副书记、市长、市政府党组书记;
2002.12-2005.3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助理、党组成员;
2005.3-2007.05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助理、党组成员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、党组书记。
200705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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