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玉华,男,汉族,1951年9月生,山东安丘人,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2年参加工作。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。
1974年至1977年在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。
1977年后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科员、助审员、研究室副主任。
1984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审委会委员、研究室主任。
1991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。
1993年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。
1998年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党组副书记。
2005年至2007年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。
200801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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