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堂堂 ,1954年12月生,陕西宝鸡人,1975年7月参加工作,197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1972年4月至1975年7月在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;
1975年7月至1985年9月任陕西省宝鸡市计委政秘科干事、市委办公室综合科干事、科长;
1985年9月至1989年1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整党办副主任、农工部副部长、农研室副主任;
1989年1月至1991年10月任陕西省陇县县委副书记、县长;
1991年10月至1993年1月任陕西省陇县县委书记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;
1993年1月至1998年2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副市长;
1998年2月至1999年2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;
1999年2月至1999年4月任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、副市长、代市长;
1999年4月至2001年4月任陕西省咸阳市委副书记、市长;
2001年4月至2002年7月任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、市长;
2002年7月至2003年10月任陕西省政府秘书长、党组成员,办公厅主任、党组书记;
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陕西省政府秘书长、党组成员兼省行政学院(经济管理干部学院)院长,办公厅主任、党组书记(其间:2002年1月至2005年4月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,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);
2006年4月至2006年9月任陕西省副省长、党组成员,省政府秘书长兼省行政学院(经济管理干部学院) 院长、办公厅党组书记;
2006年9月以后任陕西省副省长、党组成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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